許多報道提示,在子宮內(nèi)移植后不可再進行移植,這可能由于受體體內(nèi)的免疫活性淋巴細胞的排斥作用?,F(xiàn)在還很難確定受體胎兒體內(nèi)是否存在組織排斥反應(yīng),或者缺乏移植物。如果還沒有證據(jù)證明供體細胞類型/DNA,就沒必要指明到底缺失什么細胞。例如,我們把胎肝中的造血干細胞植入綿羊的胚胎,3周后就可在胎肝內(nèi)檢測到植入的細胞,直到出生后兩年還可以在骨髓中檢測到。但是成年骨髓細胞在植入綿羊胚胎時,在肝臟及出生后的骨髓中均未觀察到上述現(xiàn)象。我們的檢測方法的靈敏度確實、可信。檢測不出有兩種可能:一是根本就不存在移植物;二是造血干細胞的量低于該法的最低檢測限度。這一點也許更為重要。再者,檢測的時間也非常重要;如果供體細胞的植入發(fā)生在造血干細胞開始遷移時,并種植在骨髓、脾臟和胸腺,它們必然會在定居后骨骼被稀釋,以至于檢測不到。達不到治療效果。
盡管在妊娠早期末還可以從人胚肝中檢測到一些淋巴細胞,但它們無免疫活性。這些淋巴細胞可能遷移到發(fā)育的胸腺,并發(fā)育為免疫體系,但與成年人肝臟中的T細胞表型相比有顯著的差異,后者好像并沒有經(jīng)過胸腺的培育。